跳到主要內容區

平交道安全教育 宣導

為維設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請利用各種宣導管道,加強以下平交道安全教育:
(一)汽車駛至鐵路平交道前,如前面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始得通過。
(二)慢車行經鐵路平交道,應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在鐵路平交道上,不得超車、迴車、倒車或臨時停車。
(三)行人通過鐵路平交道,如遮斷器已開始放下或看守人員表示停止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顯示時,應即靠邊停止,不得通過。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閃光號誌之設備者,應看、聽鐵路兩方確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四)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