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性平教育計畫-新城國小

 

 南投縣新城國小111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

111年8月26日校務會議通過

一、依據:

  (一)教育部96年8月22日台訓三字第096012292236號函。

(二)南投縣政府教學字第1020187212號辦理。

二、目的:

 (一)、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              

         實施成果。

  (二)、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防治規定,建立機

         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三)、藉性別平等教育之實施,使學生能自我悅納,並進而同理尊重他人之性          

         別角色與認同,建立正確健康之性觀念並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

犯罪情事亦有所警覺及防範。

三、實施期限:自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

(一)組織職掌:

    1、組織:

本委員會置委員九人,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擔任、並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六人、職工代表一人、家長會代表一人。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

 

 2、工作職掌:(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職稱

姓 名

性別

本校所屬單位及職稱

職責

主任

委員

蔡鳳琴

校    長

負責召開委員會議,督導本校性別教育之實施

執行秘書

魏慶忠

教導主任

(一)統整資源,落實性別教育之實施

(二)發生性平事件時,參與會議討論

(三)檢視性別平等教育之安全校園空間

委員

巫婉瑩

職工代表校護

委員

劉啟帆

家長會代表

委員

劉如純

教師

委員

邱慧娟

教師

委員

董健玲

教師

委員

林卓穎

教學組長

委員

曾世宏

訓導組長

以上女性委員6位,男性委員3位,委員總數9位。

四、組織分工與職掌:

  性平會設置行政與防治組、課程與教學規劃組、諮商與輔導組、環境與資源組,各組分工如下:

 

(一)行政與防治組(教導處)

1. 統整各單位相關資源,擬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劃落實並檢視其成果。

2. 規劃辦理學生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3. 研擬修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防治規定等相關規定。

4. 受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申訴與處理相關行政事宜。

5. 召開性平會會議,並處理性平案件之調查及相關行政事宜。

6. 建立校園性平事件及加害人檔案資料,並負責於加害人轉至其他學校就讀時之通報事宜。

7. 其他有關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行政與防治之業務。

8. 涉及校園性平案通報之協調聯繫。

 

 (二)課程與教學組(教務組)

1. 發展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之教學、教材及評量;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選用,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原則。

2. 規劃性別平等教育(含性侵害防治、家庭暴力防治、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如入各科教學,並且每學年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

3. 協助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案件之學生當事人學籍、課程、成績及相關人員課務。

4. 安排性平事件當事人接受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相關事宜。

5. 其他有關本校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學事務。

 

  (三)諮商與輔導組(輔導室)

1. 規劃辦理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2. 擬定與執行性平事件相關當事人之輔導計畫,並向性平會提出報告。

3. 提供性平事件之當事人、家長、證人等之心理諮商、諮詢、轉介相關資源及追蹤輔導等服務。

4. 提供懷孕學生諮商輔導、家長諮詢及社會資源之協助。

5. 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案件之輔導事宜。

 

     (四)環境與資源組(總務處)

1. 建立安全及性別平等之環境。

2. 辦理校園安全空間檢視說明會,公告檢視成果,並做成紀錄。

3. 繪製並更新校園危險地圖,改善校園空間安全。

4. 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環境與資源業務。

五、本委員會業務所需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之。

六、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